传统的印度教注重四种人生价值:利(财富)、欲(欢乐)、法(美德)和解脱。与这四种人生价值相适应,印度教把人生分为四个阶段:梵行期、家居期、林栖期和遁世期。

不同时期,不同追求
传统的印度教特别注重重四种人生价值:利(财富)、欲(欢乐)、法(美德)和解脱,他们分别是物质的、情感的或感官的、道德的和精神的价值。远古时代雅利安人的观念中,这四种价值是互相联系、融合在一起的。早期的印度教(婆罗门教)认为,物质财富是解决衣、食、坐、行和维持人生存的必要条件;人是有情感的动物,因而追求欲望的满足和欢乐;人除了生理需要和情感需要,还有理智的需要,因而要履行道德义务,追求自我完善。而人生的最终目的是解脱,即亲证人的本质,达到个体灵魂“我”与宇宙灵魂“梵”的统一。
与四种人生价值相适应,印度教把人生分为四个阶段:梵行期、家居期、林栖期和遁世期。
在信奉印度教的家庭中,儿童5至7岁时要举行入法礼,拜师后离家出走跟随导师学习韦达经典,此阶段称为梵行期。教徒成年后可结束梵行期,回家娶妻生子,过世俗生活,履行社会义务,此阶段叫家居期。教徒在50岁左右,离家出走,到森林隐居,过苦行者生活,潜心精修,此阶段叫林栖期。印度教徒晚年后,走出森林,一杖一钵,云游四方,把生死苦乐置之度外,只追求人生的最终目标—解脱,此阶段称为遁世期。
社会四阶层:婆罗门(祭司和宗教顾问)、刹帝利(政府管理者和武士)、吠舍(农民和商人)和首陀罗(体力劳动者、手工业者)。韦达制度的社会四阶层制度把人类进行分类,这是根据人的资格和社会分工不同来区分,仅是一个功能上的区别并无歧视性的成分在内,至于后来演化成按出身分类的种姓制度是与原旨截然不同的概念。
印度教的四种人生价值诠译了印度教对于物质、情感、道德和精神价值的递进层级关系,它对应于人生四个不同目标的阶段,反应了印度人独特的价值观和人生哲学。这与美国心理学家马斯洛的需求层次理论也有相同之处。


